药价虚高、药品回扣、商业贿赂,在人们的印象里,这些灰色词语似乎都离不开医药代表的身影。近日,备受业界瞩目的《医药代表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再次公开征求意见,或将起到净化医药代表队伍的作用。
据了解,征求意见稿体现了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尤其是贯彻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对药品承担全生命周期管理责任理念,禁止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在药品购销中给予、收受回扣或者其他不正当利益。而随着规范医药代表管理提上日程,如何合规进行药品销售也成为当前医药营销所面临的巨大挑战。
回归学术推广本位
据了解,医药代表在国际上的起源是专门为药企做药品市场应用推广的职业,而传到我国之后,医药代表更多被赋予了开发市场和客户等职责,部分医药代表迫于药企的压力采取种种不正当方式与医疗机构进行沟通,不仅影响了医疗机构与患者的关系,而且也扰乱了正常的医疗秩序,严重影响了医药代表职业在我国医药行业中的健康发展。
因此,此次的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医药代表的概念,即指代表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药品信息传递、沟通、反馈的专业人员,其主要职责包括:学术推广,技术咨询,协助医务人员合理用药,收集、反馈药品临床试验情况和药品不良信息。
征求意见稿还列出了医药代表开展学术推广的五种形式,包括在医疗机构当面与医务人员沟通,举办学会会议、讲座,提供学术资料等。并明确提出医药代表不得承担药品销售任务,不得收款和处理购销票据,不得参与统计医生个人开具的药品处方数量等。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延续了让医药代表回归学术本位的初衷,并且未对医药代表的专业学历提出具体要求,而是由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对医药代表能力进行把关,同时明确由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对医药代表的行为进行约束、纠正和规范。
业界普遍认为,征求意见稿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尤其是贯彻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对药品承担全生命周期管理责任理念。去年12月1日开始施行的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明确提出,禁止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在药品购销中给予、收受回扣或者其他不正当利益。
细化备案管理流程
针对医药代表管理等相关问题,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医药代表是代表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从事学术推广行为的人员,由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承担管理责任。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与医药代表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授权书,应当对医药代表设定学历及工作经验要求,并进行岗前培训,设定岗位能力要求和培训科目。
征求意见稿指出,对医药代表实施备案管理,并明确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是备案的主体,并负责信息维护、更新。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不得鼓励、暗示医药代表从事违法违规活动,不得向医药代表分配药品销售任务等。如果发现医药代表违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及时纠正;情节严重的,应当暂停授权其开展学术推广活动,对其开展岗位培训。
为了方便公众监督,征求意见稿还要求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在本公司网站上公示所聘用或者授权的医药代表信息。如本公司没有网站的,应当在相关行业协会网站上公示。医药代表备案平台可以查验核对医药代表信息,公示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医药代表失信和违法违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不仅如此,征求意见稿还鼓励行业(学)协会等社会机构发挥行业监督自律的作用,鼓励其制定有关行业规范和行为准则,建立监督机制、信用分级管理机制和联合奖惩措施。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司司长刘沛表示,上市许可持有人除了要具备质量管理、风险防控能力之外,还要具备赔偿能力。对于境外的上市许可持有人,要明确指定中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履行持有人义务,承担连带责任。在生产环节,要求建立质量管理体系,保证生产全过程的持续合法合规。委托生产的,应当委托有条件的药品生产企业签订相关协议,对药品生产企业出厂放行进行审核。在上市后管理方面,对持有人要求制定风险管理计划,开展药品上市后研究,加强已上市药品的持续管理,同时建立不良反应报告和召回制度。
净化医药代表队伍
关于医药代表的备案新规无疑是打击药品回扣行为的一记重拳。除此之外,业界普遍认为,医药代表相关管理制度最终将推动药品销售模式转型,促使药品销售回归到以患者最佳受益为核心的专业推广模式。
数据显示,在国内多家医药制造企业中,有80%以上的企业不具备销售能力,因此,底价代理制是行业内普遍采用的商业模式。但是,随着规范医药代表管理提上日程,如何合规进行药品销售是当前医药营销所面临的巨大挑战。在这种情况下,不少代理商开始谋求转型,而CSO则被视为救命稻草。CSO即合同销售组织,指药企将产品销售、推广服务外包给专业的第三方机构来完成。公开数据显示,实施两票制后全国涌现出了上万家CSO企业。
业内预计,在我国新医改以及两票制全面推行的大环境下,CSO模式对我国制药企业的良性发展有着极其重要的借鉴作用,将成为医药商业领域的发展趋势,而且会出现兼并收购的大潮,国资背景或者规模较大的CSO公司将会通过兼并收购的方式,把自己的网络扩展得更大更深,较小的CSO企业为了能够长久地在市场上生存下去,也会通过合规的成本让自己更加健康。
有业内专家表示,医药代表这个职业还是有存在价值的。过去医药代表主要医院医生关系、与医院医生进行交易,随着医改的深入推进,医药代表需要从“关系型”和“交易型”向“技术型”转变。
(文章来源:中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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