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代表备案管理能多大程度终结“带金销售”呢?在史立臣看来并不乐观,“医院代表有成熟的关系网,医院。只要打电话给库房、药房查单,就能通过一些途径给医生回扣。”
为打击医药商业贿赂、解决“看病贵”,监管部门又推组合拳。
近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医药代表备案管理办法(试行)》(下简称《办法》)的公告,《办法》自年12月1日起施行。这是继续今年4月13日,国家医保局发出《关于建立药品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6月5日,国家卫健委等9部门发布《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之后,又一针对药品流通领域商业贿赂的“招数”。
众所周知,医院科室之间的医药代表是药企业实现“带金销售”的关键一环。有舆论认为,给医药代表带上“紧箍咒”,对医药行业乃至医疗改革具有重大意义,结合“两票制”、带量采购等政策将终结过去“以药养医”的局面。
但“两票制”实施三年多来,医药企业为“占领”医疗部门支付的回扣明面上被大幅压缩,但医药公司年报上用于销售的费用却持续高企。去年财政部会同医保局稽查药企销售费用,发现药企仍频频与回扣、行贿关联在一起。今年9月,医院更是涌现出药品销售贿赂的举报潮。
“尽管带量医院的环节和价格,但在实施过程中并未医院就用得上,再加上回扣、行贿依然存在,导致了进带量采购名录的药企赚得比没进的要少,医院内的举报潮。”鼎臣医药管理咨询总经理史立臣10月9日接受时代财经采访时表示。
医药代表备案管理能多大程度终结“带金销售”呢?史立臣对其效果并不乐观,“医院代表做销售,医院。只要打电话给库房、药房查单,就能通过一些途径给医生回扣。”
上海创奇健康发展研究院创始人和执行理事长、原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医疗管理与政策研究中心主任蔡江南向时代财经指出,药品流通领域存在的问题,根源在于医疗服务收入补偿的方式。要系统解决此问题,需要在医疗服务深化改革,特别是推动医生就业医院的改革。
把医药代表管起来,并不能遏制商业贿赂
在带量采购政策实施以前,医院要经过主管院长、药事委员会、药剂科主任、科室主任等环节,而药企医药代表的主要工作则是为药品获得入院资质进行“疏通”。
此次《办法》明确了医药代表不得有的七类情形:不得未经备案开展学术推广等活动;不得未经医疗机构同意开展学术推广等活动;不得对医疗机构内设部门和个人直接提供捐赠、资助、赞助;不得误导医生使用药品,夸大或者误导疗效,隐匿药品已知的不良反应信息或者隐瞒医生反馈的不良反应信息;其他干预或者影响临床合理用药的行为;特别提到“不得承担药品销售任务,实施收款和处理购销票据等销售行为;不得参与统计医生个人开具的药品处方数量”。
医院等医疗机构,该《办法》还规定“医疗机构不得允许未经备案的人员对本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或者药事人员开展学术推广等相关活动;医疗机构可在备案平台查验核对医药代表备案信息。”
但在有十多年药品营销经验的史立臣看来,这一备案制度对压缩药价、杜绝回扣并没有太大用处。他向时代财经指出该《办法》存在的三大漏洞:首先,资深的医医院。这些医药代表有成熟的关系网络,只需要打电话给库房、药房查单,然后通过一些途径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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