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蒋红瑜实习记者辛悦然)近日,国家医保局、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发布《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的指导意见》。所谓“双通道”,是指通过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两个渠道,满足国家医保谈判药品供应保障、临床使用等方面的合理需求,并同步纳入医保支付的机制。
有零售药店相关人士向记者表示,“双通道”或为药店经营带来利好。
江苏盐城苏好医药管理机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蔡文兵认为,纳入“双通道”管理机制及医保支付的定点零售药店可以发挥其分布广泛、市场化程度高、服务灵活的特性,与定点医疗机构互为补充,形成合力保障谈判药品的供应,这样能更好地促进谈判药品的可及性。在他看来,“双通道”是多年来国家首次给予定点零售药店与定点医疗机构的平等待遇。
北京德威治大药房(北太平庄店)经理刘军峰也对记者说:“‘双通道’为零售药店药品的销售提供了更多机会。”如果医保目录药品可以医院的同等价格优惠,再依托药店快捷便利的优势,顾客购药的种类和频率大概会增加,这样药店就能获得更多利润。
此外,有药店从业人员表示,零售药店一直以来给人们的印象就是“卖药”的场所,而不是为了给患者提供健康服务。被纳入“双通道”管理的定点零售药店,可以搭乘“双通道”政策东风,展现服务健康的本职,激活药店经营活力。
不过,在期盼政策早日实施的同时,相关人士也认为“双通道”要实现真正畅通落地还有问题待解。
刘军峰直言:“‘双通道’不仅仅要解决‘进院难’的问题,也要解决谈判药品‘进店难’的问题,比如说要确保货源稳定。”以慢病用药为例,自进入国家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目录后,其在零售市场一直处于货源不稳定的状态,普通的零售连锁药店只能从上游商业公司采购药品,但是一直未拿到过与招标价格相统一的采购价格,相关药品还经常性地缺货、断货。
贵州一树药业工作人员张云平表示,希望慢性病用药可以更多地被纳入到“双通道”中,让更多优质药品惠及更多患者。据悉,就国家医保局前段时间公布的从年新增谈判药品中筛选出首批19种临床需求迫切、可替代性不强的药品中,与肿瘤相关的有13个,占比68%,而其他病症的用药只占到32%。“将更多的慢性病用药纳入到‘双通道’中,可以更好保障慢病患者利益。”
蔡文兵则认为,要想实现“双通道”,还需要确保定点零售药店与医保信息平台、电子处方流转平台等对接,确保药品、医保支付等信息全面、准确、能及时沟通等,保证电子处方顺畅流转。
此外,《意见》在为零售药店提供机会的同时,也明确各地医保部门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遴选标准和程序。蔡文兵表示,如果没有明确的国家统一遴选标准,地方可能会标准不一,甚至出现不切实际的情况,最终影响谈判药品在药店的供应和使用。
那么定点药店如何迎接“双通道”的到来?蔡文兵建议,可以与工业企业加强合作,开展慢病健康检测,加强执业药师慢病专业知识培训,培养慢病专员;产品中标企业也应加快下沉县域,主动与定点零售药店合作。
刘军峰也建议,客流少,药品配备不齐等,使得顾客对药店的信任度不及医疗机构,药店还需要为顾客提供创新慢病管理等一系列的增值服务。
本文来源:中国医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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