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各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待录取考生:
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6号)和《云南中医药大学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的规定:“各学院复试结果公布后,拟录取考生需按照规定的体检项目自行到医院进行体检,并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将体检报告交给学校。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现将体检要求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一)已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中接受我校待录取通知的待录取考生。
(二)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待录取考生。
二、体检时间
考生接受待录取通知或知道待录取结果后2周之内,需要将体检报告原件通过快递方式邮寄到我校,各学院体检报告接受人信息见《各学院体检报告接收人一览表》(附件1)。
若超过时间未提交体检报告者,我校将取消该生的待录取资格。
体检内容(一)体检内容必须包含以下项目:
1.常规检查:内科、外科、眼科(视力、辨色力)、耳鼻喉科、口腔科。
2.实验室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总蛋白、谷丙转氨酶、谷草转氨酶)、肾功能(肌酐、尿素氮、尿酸)、血糖、甲肝抗体。
3.辅助检查:心电图、胸片(带片)、彩超B超(腹部):肝、胆、胰、脾、双肾彩超及图文报告。
(二)体检内容咨询电话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
四、体检须知
(一)医院必医院。
(二)我校将在考生入学报到后,再次组织考生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若入学体检结果不符合我校录取要求,则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三)考生邮寄体检报告时,需同时邮寄已签署姓名的《云南中医药大学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体检承诺书》(见附件2)。
云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处
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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