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广大居民朋友:
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有效控制和降低新冠疫情传播风险,医院、医店时,请主动配合做好以下疫情防控措施:
一、医院
1.如有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医院时,请在医护人员陪同下,按规定路径前往发热门诊就医。
2.医院发热门诊,请主动扫行程码,配合医护人员查验健康码、行程码、测体温、详细登记个人信息,做好核酸检测,接受隔离医学观察。
二、进入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诊所、门诊部等
1.如有发热,请配合医护人员做好个人信息登记。
2.按医护人员引导,主动到当地卫生院发热诊室或县级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三、进入药店
1、进入药店时,请主动扫行程码,配合医护人员查验健康码、行程码、测体温。如有发热、干咳等症状,就地进行一次抗原检测,如结果为阴性,请配合登记好个人相关信息,并就近前往当地卫生院发热门诊或县级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2、购买退热、抗菌素、抗病毒、止咳四类药品的,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并配合登记好个人相关信息。如需购买处方药,必须凭医疗机构处方方可购买。不允许代购、储备以上四类药品。如确因行动不便需要代购的,务必配合登记代购人和使用人员信息,同时,自行购买抗原检测试剂回家自检,并及时到发热门诊(诊室)就医。
衡阳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年4月22日
三审:罗爱君
二审:刘吉松
编辑:谭婷
来源:你好衡阳县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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