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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药学会年度校园招聘

来源:医药信息 时间:2022/5/15

根据我单位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原则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原则,实行公开招聘。

二、招聘对象(一)年全国应届毕业生(不包括定向生、委培生、军校毕业生及国(境)外大学毕业生),京内生源(大学入学前为北京市常住户口的应届毕业生)。(二)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社会在职人员。

三、报名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行。(三)爱岗敬业,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和开拓创新精神。(四)有志于从事学会工作。(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要求或技术条件。(六)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七)应聘者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为年1月1日后出生)。(八)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党籍、公职的;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受党纪政务处分未撤销或处分影响期未满的;3.在此前的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4.其他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情形。

四、报名方式(一)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名,具体岗位说明和人数详见《中国药学会年度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1.报名截止时间:年5月18日24:00。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者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本人签字,不接受其他形式的简历。3.资格审查:考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本次公开招聘资格审查采取书面审核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材料包括:应届毕业生需提供:个人身份证、本人户口页及首页(集体户口可复印件加盖公章)、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如已拿到毕业证及学位证,可以提供双证)、毕业生成绩单、英语等级证书、院校毕业分配办盖章及本人签字的《中国药学会应聘报名表》(含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片)。

社会在职人员需提供:个人身份证、本人页及户口首页(集体户口可复印件加盖公章)、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若有)、英语等级证书、本人签字的《中国药学会应聘报名表》(含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片)。

请将以上每个文件单独扫描为PDF格式,并将所有资格审查材料整体打包制成zip或rar格式的压缩文件包,与应聘报名表(word格式)、信息登记表(word格式)同时通过附件形式发送至招聘邮箱,邮件主题、压缩包名称、附件名称统一命名为“中国药学会-岗位代码-姓名-学历-人员类型”,如:“中国药学会-01-张三-硕士研究生-应届毕业生”。我单位在收到材料后,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我单位网站公告通过资格审查和笔试人员名单,同时通过电话或邮件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不再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5:1以上方可开考,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研究调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并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及我单位网站发布信息。在面试阶段将进行资格复审,核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我单位即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注意事项1.应聘者应对在网上提交的材料负责,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虚假信息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资格。2.为方便联系,应聘人员须在应聘报名表中填写常用的邮件地址和联系电话,并保证通讯渠道畅通。因个人原因导致的通讯不畅,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3.本次招聘不接受现场报名及其他形式的报名,谢绝来人来访。

五、考试内容及注意事项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地点在北京。考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考试方式将结合疫情防控要求作适当调整,调整情况将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及我单位网站另行发布公告。(一)笔试笔试内容:综合能力测试,主要为岗位所需的通用知识、法律法规、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和英语能力。笔试满分分,笔试成绩60分及以上的,根据成绩排名,按照3:1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通过我单位网站公告符合条件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同时通过电话或邮件告知。未进入面试人员不再另行通知。(二)面试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思维、理解、应变、分析、语言表达、英语听说等能力。面试满分分。如实际到场参加面试的人数少于规定比例人数,按实际到场人员参加面试。面试成绩应达到75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三)注意事项应聘人员应按时参加考试。笔试时不准携带和使用计算器、字典、手机、ipad等辅助工具。笔试和面试全程录像,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如发现有违反考试纪律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六、考察和体检根据考生总成绩(笔试占40%,面试占60%)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1:1对招聘岗位总成绩第一名的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的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廉洁自律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人岗相适等方面情况。考察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核。总成绩第一名的人员考察结果不符合要求的,对总成绩第二名的人员进行体检或考察,不得再次递补。考察前主动放弃应聘资格的人员,不列入名次。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医院进行。

七、聘用及待遇综合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及中国药学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后,无异议的,通知拟聘人员,按照上级部门及中国药学会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原则上拟聘人员应当在接到通知后1个月内到岗工作并办理完成各项入职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聘用人员按照国家政策执行相应的工资及福利待遇。

八、招聘纪律和投诉举报方式(一)本次招聘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实行回避制度,并防范利益冲突。1.存在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1)凡与国家药监局及各直属单位处级以上(含退休3年内的处级以上退休干部)干部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2)对于配偶、直系血亲等在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领域相关企业从业,并且从事的工作业务范围与学会、招聘岗位存在直接对口关系及利益联系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2.存在以下情形的人员,须防范利益冲突。配偶、直系血亲在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领域相关企业从业,并且从事的工作业务范围与学会、招聘岗位不存在直接对口关系及利益联系的应聘人员,应当在应聘时作出利益冲突防范承诺。在聘用后如相关人员调整工作业务范围,所聘人员应当及时向学会报告并做好相关利益冲突回避。应聘人员故意隐瞒上述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或者解除聘用合同和人事关系。(二)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报名、考试、体检、考察等过程中存在有关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

九、联系方式-,-hr

cpa.org.cn监督-监督邮箱:cpadj

cpa.org.cn

附件1-中国药学会年度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xlsx附件2-中国药学会应聘报名表.doc附件3-中国药学会公开招聘报名信息登记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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