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监局发文,支持单体药店加盟连锁企业!
药监局发文
截至目前,广东省共有药店家,其中,连锁药店家,单体药店家。
广东省现行的《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管理办法》,难以满足药品监管和产业发展需求。年8月,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启动修订工作。
新修订的《广东省药品零售连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对药品零售做出了新的规定,国家鼓励、引导药品零售连锁经营;从事药品零售连锁经营活动的企业总部,应当建立统一的质量管理制度,对所属零售企业的经营活动履行管理责任。
《办法》着重明确了药店零售连锁经营的行为和方式,连锁企业至少要有10家直营店,加盟店不得自行采购药品,经连锁总部同意,同一连锁企业的直营店之间可以调拨药品,但冷冻冷藏药品、特殊管理的药品和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除外。连锁企业可以委托不超过2家批发企业承担配送业务,也可以在自建配送中心的基础上再增加2家批发企业配送药品。
《办法》提供的支持政策预期达到以下效果:
(1)支持单体药店加盟连锁企业,连锁企业将拓宽了配送渠道,增加了连锁企业药品销售额;
(2)支持连锁总部对直营店集中统一储存、运输发货,促进连锁企业发展药品网络销售;
(3)允许直营门店之间药品调拨,降低了连锁企业药品流通的成本;
(4)简化连锁企业新开直营店许可程序,提高药店开办效率和直营店占有率;
(5)简化连锁企业新增直营店的许可证变更手续,方便企业办理兼并收购,扩大经营规模等市场运作;
(6)允许连锁企业增加两家配送企业,提高连锁企业区域覆盖,增加配送品种范围,方便企业扩大经营;
(7)完善全省药品监管系统级的许可数据管理,便利企业许可申办并减少企业多地报送资料。
今日转让信息
1
广东省
广东省
法人代表控股
零售(连锁)
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
在有效期内
在有效期内
办公室约㎡,办公室仓库租金约元/月
30人左右
10家直营店
年约万,年约万,年约9万
否
(1)已建立丰富的供应链渠道
(2)覆盖天猫、京东、拼多多等传统电商平台
整体转让
赵先生13925124
陆女士13925141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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