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受贿一起查,医药代表、职工全抓!
近日(5月25日),中国检察网公布了一则受贿案件起诉书。
梳理案件内容了解到:被告人朱亲远作医院信息科职工,在年12月至年8月期间收到北京某医药有限公司两位医药代表王某某、胡某某的行贿22.6万元,于年10月27日被南昌市公安局东湖分局刑事拘留,同年11月3日经本院决定不批准逮捕,次日被南昌市公安局东湖分局取保候审。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朱亲远作医院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医药产品销售方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22.6万元,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第一款,如今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值得注意的是,该案是一则典型的行贿受贿一起查的案件;就在三个月前,该案两名行贿的医药代表就被依法起诉。
据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显示,北京某医药公司、江西樟树某公司的两名医药代表王某某和胡某毅因涉嫌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于年9月9日被司法机关逮捕并起诉。
经依法审查查明:被告人王某某、胡某毅经他人介绍,于年11月到南昌市负责对接某医药有限公司相关药品医院的销售、渠道维护、配送药品等工作。
其中被告人王某某每月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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