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放范围:销售员、营销部、人事行政部。
2、岗位职能:承担本企业销售计划,完成销售任务等相关工作。
3、工作内容:
3.1、对购货单位进行质量信誉调查;
3.2、对购货单位进行合法资格的查验;
3.2.1、如为生产企业的,应查验该企业《药品生产许可证》、GMP和《营业执照》或加盖有该企业原印章的复印件;
3.2.2、如为经营企业的,应查验该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规范认证证书》和《营业执照》或加盖有该企业原印章的复印件;
3.2.3、如为医疗机构的,应查验该企业《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加盖有该企业原印章的复印件;
3.2.4、严格审核购货单位的生产范围、经营范围或者诊疗范围,并按照相应的范围销售药品;
3.3、索取加盖有原印章的购货单位资质复印件,交质量管理部存档备查;
3.4、索取财务开单所必需的购货单位税务、银行账号等资料,交财务部备查;
3.5、按照营销宣传程序正确地对经营药品进行营销宣传;
3.6、按照质量查询、质量投诉程序接受用户的查询、投诉并及时交质量管理部处理、答复;
3.7、销售的药品发生质量事故或严重不良反应,应按照《质量事故及不良反应报告操作规程》报告有关部门;
3.8、销售药品,跟进财务如实开具发票,做到票、账、货、款一致;
3.9、按照公司的指标快速、合规完成客户拓展业务。
4、直接责任:对药品销售业务的合法性和所销售药品质量负责。
5、主要考核指标:
5.1、购货单位资料的完整性和有效性。
5.2、销售药品质量投诉或质量事故的次数。
6、任职资格:
6.1、高中以上学历,有药品销售经验。
6.2、具有强烈的工作责任心和职业道德。
6.3、经单位培训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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