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使用电子初始营销和检验报告以来,河南省制药企业的质量主管都表示,他们的工作压力减轻了很多。他们叫他“以前纸质首营需要打印、复印、邮寄等方式交换,现在通过医药电子资料管理平台传递首营资料、检验报告,一年下来就节省了数十万元。”
此外,平台给制药企业带来了更直接的感受,即效率提升,“我们在平台上注册账号,将首营资料、检验报告等资料一次性上传到资料库,选择或者输入需要发送的企业名称,再选择发送的资料进行签章发送即可。以往要一个星期甚至15天走完的流程,现在只需几分钟。”
对于电子首营数据,药企质量总监回忆:“刚开始是没有接触到电子首营这一块的。大概是下游企业发来了首营电子资料,我才重视这件事,做了调研,发现无论是省内的还是省外,好多客户都在用这个平台。”
该负责人还说“平台运营稳定,遇到什么问题,直接问客服,很快就得到解决。”
不再需要纸质材料
河南郑州某医药企业质量总监坦言,“圈内都说合规合规,展翅高飞,相对于降低成本,我更关心的是首营电子资料是否合规。幸好省药监局表态,明确支持使用首营电子资料。”
省局质量负责人的声明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具的河南省,《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关于在我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首营资料交换电子化工作的复函》,《关于开展国家课题试点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药监局明确河南省为国家项目试点省份之一,支持全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用户全面开展首营数据电子交换和管理。试点项目所需的电子数据的技术服务支持由第一个电子数据交换平台PT提供,COM。
该政策还指出,第一营销电子交换平台交换的第一营销电子信息与纸质数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全省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再要求能够提供电子相关信息的企业同时提供纸质数据。也就是说,制药企业可以直接使用第一个电子信息。
今年初,受疫情影响,不少企业选择在家办公。过去,他们都是离线工作,但现在都上网了,这种变化也出现在制药行业。“我们通过平台就可以直接在网上交换首营资料、传递检验报告,完全阻断人员之间的复印、盖章、快递带来的交叉感染风险,确保企业正常经营。”
制药公司正在使用电子数据
随着药监部门政策的支持、同行的参与和网上办公的实施,越来越多的医药企业紧急使用首发营销电子信息。
为此,制药电子数据管理平台河南运营中心积极响应,在河南海王银河集团、周口仁和药业、河南越人、河南冠宝云通制药和河南中诺等医药企业开展平台使用培训,为制药企业组织了多次网上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第一个电子数据交换平台的计算机操作、小程序注册的使用和常见问题。
参加培训的医药企业质量总监认为,平台的使用将大大降低消耗,提高效率,并表示将积极与平台对接,迅速实现企业第一手营销信息的电子化。
截至目前,中国已有2万多家企业入驻该平台,其中河南省注册用户超过人,每天交换营销初稿和检验报告1万多条。
电子材料的国家互联互通
事实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各省级局已启动行动,有效应对制药企业在医药行业使用电子数据管理和交换的需求。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关于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号提案的答复》中明确表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医药流通领域电子资料管理的可行性及应用推广研究》研究,积极推进“智慧监管”建设。
目前,平台已获28个省(市)批准,并在河南、广西、甘肃、安徽、辽宁、云南、山西、陕西、江苏、天津、黑龙江、内蒙古等12个省(市)开展国家试点工作,实现数据交换的全国互联互通如初始营销、检验报告和合同。
业内人士认为,平台实现药品质量记录电子化管理的意义不仅在于高效、高性价比,而且体现在加强行业监管、促进转型升级上,这是医药行业的发展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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