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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医药代表看病,需提前向纪委备案

来源:医药信息 时间:2022/9/28

据媒体爆料,医院近期发布了一则通知规定,医院诊疗区域从事药械营销活动,一经发现,按医院相关规定处理。如因代表身体不适需要就诊的,急诊于事后、平诊于事前,医院纪检监察室备案。

也就是说,医院看病,必须向纪委报备。

如果不报备呢?

通知没有说,但我医院的前车之鉴,医院对着干的后果很严重。

医院曾对违规医药代表列入黑名单,医院采购。并终止合作、钱款延后。未支付货款的,延期两年支付。

违规公司法定代表人、涉案高管等列入“黑名单”,禁止其医院采购。一旦发现“黑名单”上人员医院采购,立即停止与挂靠公司合作、停止付款,并将该挂靠公司纳入“黑名单”。

不仅仅是四川,随着国家对医药领域的反腐纵深挺进,对医药代表行为的监控,也力度空前加强。此前,多医院前必须提前申请,并做好备案手续,医院,开展巡查。

更有甚者,医院不仅明令禁止医药代表违反规定开展业务,甚至安排保安巡逻,一经发现医院,直接现场抓人,移交纪律或公安部门查办起诉。

但是,对于医药代表生病就诊,也必须向纪委报备,这还鲜有耳闻。

不难看出,医疗领域反腐,医院已经下了壮士断腕的决心。

医院反腐的自我反刍内部消化处理,外部也风雷震荡风云激。

4月27日,国家卫健委、医保局、公安局、税务总局、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9大部委联合下发《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医院内部反腐。

文件明确,以院长和各相关科室主任作为药械回扣治理重点,在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等方面,充分运用大数据监管开展回扣问题专项检查,对于查实的问题依法依规从严处理。一旦发现线索问题,不仅要进行信用评级,采取限制或中止挂网、采购,披露失信信息等约束措施,还要移交给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处理。

这是什么意思?

为什么要移交市场监督管理局?

很显然,无疑是要对行贿者和受贿者一起进行查办。

由此可见,未来各地,医院自我净化是必然趋势,因为,一旦发现药械采购和使用中有利益输送,面临的处罚可能会是难以承受之重。

但是,说句实话,有一点我始终想不明白,既然大家都知道药价虚高,甚至前些年有权威媒体暗访爆料说药价的百分之八十都给了医生做回扣,那好办,你定价时砍掉这部分不就OK了?何必防医药代表像防贼似的,就连人家看个病都得向纪委备案。这种下游拦截,何如上游疏浚?

毫无疑问,反腐当然没错,但是切实提高医务人员的待遇,也是一种反腐的手段,也是和反腐是一样重要的人间正道,这也应该是毫无疑问的事。

医生就是一种职业,别神圣化也别妖魔化,又让马儿跑又不给马吃草必定不是长久之计,如果医生家里有矿,有可能不会计较个人收入问题,即便搭钱给患者看病也能图个自己开心。

然而现实中绝大多数医生都需要养家糊口,但是医生的技术价值却被人们认知所限制。大家普遍认知意识只认可实物的价值,觉得二百块钱的药比二百块的诊费要物有所值。很多人觉得医生看一眼能值几个钱?甚至与修空调和修汽车相比,强调修空调的师傅一听就知道空调哪有毛病,医生还要这检查那检查的。这有可比性吗?你人身上有多少器官,机器才有多少零件。

更甚者,去年有人还编了个医生去修车的段子,不知道修车最常用的一种方法就是换上去试试,不行再换回来么?车的毛病出在什么地方基本固定,人可不会按照教科书上生病,临床上有心梗的表现为指尖发麻的,这时候还觉得医生让你做心电图多余?就医生看这一眼,可能就是几十年的功力,可能就是救你一命,凭什么医生就不值钱?就不能高收入?

我们这个社会对医生的要求是不是太高了?给予的回报却太低了?医生的收入和权益从来就没有得到很好的体现和保护,这才是最不应该,也最不正常的。

职业道德,经济伦理,都不是通过良心实现的,是通过契约实现的。医疗腐败现象,绝大部分,都是医生的劳动价值在正常途径下,得不到承认才是根源。

不谈薪酬,但立规矩,众目睽睽之下,恐会医生后继乏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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