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年的大环境来看,医药代表将面临怎样的境遇呢?
年开始,随着疫情的出现,以及带量采购政策的出台,整个行业都在面临着巨大的变化。
对药代来说,过去的一年是艰难的一年,但也是充满希望的一年。作医院和医生群体的医药代表,这一年我们经历了什么?
行业迎来巨变
年1月20日,国家医保局发布了《关于建立药品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对医药代表提出了新要求:“医药代表不得承担药品销售任务,不得组织或参与药品采购活动”“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接受医药企业提供的财务资助,不得以药品销售收入作为考核医药代表的指标”。
“两个办法”出台后,政策对于药代来说可谓是最严厉、最直接的“打击”。根据《指导意见》规定,自年1月1日起,药品生产企业应在其药品电子交易平台建立医药代表登记备案制度,从事药品信息互动交流。同时明确:医疗机构应当支持医务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处方点评工作,加强合理用药指导。
在过去几年中,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GCP)组织、医疗机构药事管理组织(OTC)组织和医师协会等医药学术组织一直在呼吁将医药代表纳入医疗机构处方审核和处方点评中。
因此,一些药企开始为医药代表“松绑”:增加其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作范围。
所以很多医药代表的专业化是需要加强的,社会不需要行贿的医药代表,但需要专业的医药信息员。
医药信息员是医药代表的替代,是更专业化的体现,是医生和药企之间传递信息的桥梁。药品不良反应、风险控制、医患纠纷调解、产品信息解释说明、医生对药品的反馈、病人对药品的需求、医院对药品的要求等,都需要有人去服务,提供专业化的意见。
因此,非专业化的医药代表会被行业淘汰,而专业化强的医药信息沟通专员会以新的姿态出现在医生和药企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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