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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扩大门诊特殊慢性病定点零售药店购药服

来源:医药信息 时间:2023/5/3

广西新闻网南宁9月30日讯(记者黄新跃)9月30日,记者从自治区医疗保障局获悉,为进一步满足门诊特殊疾病、特殊治疗参保患者购药需求,切实做好医疗保障服务工作,该局的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扩大自治区本级定点零售药店门诊特殊慢性病购药服务范围的通知》,明确从9月17日起新增加6个门诊特殊慢性病直接结算的自治区本级定点零售药店,可提供高血压(高危组)、糖尿病等门诊特殊慢性病直接结算服务,门诊特殊慢性病药店购药病种从6个扩大到8个。

哪些病种已实施药店购药直接结算?

高血压(高危组)、糖尿病、冠心病、慢性肝炎治疗巩固期、脑血管疾病后遗症期、帕金森氏综合征、肝硬化、慢性阻塞性肺疾病。

哪些人员可受益?

适用对象为已享受实施病种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1年及以上,且治疗方案固定的自治区本级参保患者。病情尚未稳定,还需调整药品品种及用量的门诊特殊慢性病患者以及异地就医人员不在此列。

如何购药结算享受待遇?

(一)开具处方

参保人员在本人选定的门诊特殊慢性病定点医疗机构医院就诊,由具有医保服务资格的医师开具用药处方。

(二)处方流转

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纸质外配处方或处方自助打印服务,或将电子处方上传至医保信息系统。

(三)药店购药结算

参保人员凭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门诊特殊慢性病治疗卡在处方有效期内到任1家开通直接结算服务的定点零售药店购药,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纸质处方的,参保人员应向药店提供纸质处方。药店审核调剂处方,参保人员在门诊特殊慢性病购药清单上签字确认后药店供药。参保人员只需支付应由个人自付的费用,应由医保统筹基金支付的费用由自治区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与定点零售药店结算。

哪些药店已开通直接结算服务?

目前自治区本级共有17家定点零售药店开通门诊特殊慢性病直接结算服务,名单如下:

1.老百姓大药房连锁(广西)有限公司南宁津头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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