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广东省医药职业资格、GSP岗位人员
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相关人员: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及药品法规规范对影响药品质量安全医药从业人员的有关管理要求,相关医药职业资格、岗位人员应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培训。中心从即日起开展年度广东省医药职业资格、GSP岗位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01
培训对象
(一)医药职业资格人员
医药商品购销员,中药购销员,西药营业员,中药营业员,中药调剂员等。(二)GSP岗位人员
包括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药品质量管理员、验收员、养护员、仓库管理人员、医药商品营业人员(中药)、医药商品营业人员(西药)、中药调剂人员等。培训收费
元/学年。03
培训形式及步骤
1)采用网络在线方式进行报名学习和考核,考核通过后取得年度继续教育学分。
2)即日起进入小程序报名后随时进行学习,线上考试出学分证明。
3)进入小程序后,点击“我要报名”,选择相应项目与年度。学习、考核完成后,系统自动生成证书(首页-证书查询,可下载证明)。
04
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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