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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
印发《打造精简高效政务生态实施方案》等12个方案
近日,经报省委、省政府同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打造精简高效政务生态实施方案》等12个方案,要求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
打造精简高效政务生态实施方案
为持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制度创新加快流程再造的要求,现制定打造精简高效政务生态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减权放权授权”,大幅压减行政权力事项,充分向市县放权,推动简政放权向纵深发展。实施精准定向赋权,将能够赋予的省市两级经济管理权限全部赋给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上合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青岛西海岸新区、国家级开发区等功能区行使,做到“区内事区内办”,大幅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推动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依法压减行政权力。省直各部门(单位)按系统逐一深入论证现有行政权力事项,列出压减事项清单,对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坚决取消;对基层办理更加便捷高效的尽快下放;对市场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转变管理方式,不再保留审批和许可。年12月底前,全面取消市级层面设定的行政许可。对需要修改或调整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涉及中央层面的,提出建议按程序上报;涉及省级层面的,结合我省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提出立改废意见,按程序通过后向社会公布。
(二)全面下放省级权力。按照“应放尽放、减无可减、放无可放”的原则,将省级权力事项除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等重大敏感事项外,全部下放给各设区的市实施。先期在济南、青岛、烟台市开展试点,由3市提出省级行政权力事项需求,省直有关部门(单位)统筹研究提出放权意见,按程序下放。运行一段时间后,对承接运行情况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年12月底前扩展到其他13个设区的市实施。
(三)扎实推进“市县同权”。年6月底前,综合运用直接下放、服务窗口前移和下放实质性审核权等方式,将市级行政许可事项调整由县级实施,提升县域发展要素聚集能力。对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实施层级的事项,直接下放到县级实施;对法律法规规定不能下放和委托的事项,采取前移服务窗口的方式,派驻人员在县级设立专门受理点(窗口),办理市级许可事项;对无法前移服务窗口办理的事项,采取受理审核权与批准权适当分离、受理审核权下放、完善“审核转报件”的方式,由县级部门(单位)行使实质性审核职权、依法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市级部门(单位)不再进行实质性审核。对与行政许可相关联的行政权力、公共服务和收费等事项,应当一并下放,确保关联事项能在同一层级“一链办理”。
(四)实施精准定向赋权。根据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上合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青岛西海岸新区、国家级开发区等功能区的用权需求,将省市两级各项经济管理权限放足放到位,实现涉企投资审批扁平化、便利化,做到“区内事区内办”。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上合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工作机构设立后1个月内提出赋权意见,按程序提请同级政府研究后予以公布。
(五)清理整治变相审批许可。对各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中,所有依相对人申请办理的其他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在实施中存在的以备案、登记、注册、目录、年检、监制、认定、认证、专项计划等形式变相设置、实施的审批和许可进行清理整治。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变相实施审批和许可问题线索。各市、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就公开征集反映的问题和自查问题分别制定整改方案,提出简化、优化管理措施,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建立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抓落实机制,明确牵头单位、专责人员,统筹推进工作任务落实和督促检查。对确需下放给基层的审批事项,要在人才、经费、技术、装备等方面予以保障,并做好业务培训,确保基层接得住、管得好。
(二)强化沟通协作。对于拟下放事项,省直各部门要深入征求下级部门或行政审批服务局的意见。市级有关部门和各功能区要结合“高频事项”“一链办理”事项梳理等工作,积极向省政府办公厅和省直各部门反映用权需求,确保放权精准科学。适时组织开展下放权力事项评估工作,凡是在基层运行不畅、效果不好的事项,按照程序予以收回。
(三)落实同权同责。各市、县(市、区)要根据减权放权授权情况及时调整本级权责清单,加强对承接部门的监督管理,确保相关责任落实到位。承接部门要依法履行对相关事项的审批监管职责,创新监管方式,强化日常监督管理。省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下放权力事项的指导和监督,对委托下放事项,委托主体要承担法律责任,负责监督受委托部门规范实施行政权力,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
再造企业开办流程实现“全程网办”实施方案
为全面提升企业开办服务水平,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制度创新加快流程再造的要求,现制定再造企业开办流程实现“全程网办”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再造企业开办流程,实现新开办企业营业执照申领、社保登记、医保登记、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印章刻制、涉税办理相关信息一表填报,同步启动银行开户在线预约;将企业开办合并为营业执照申领、社保登记、医保登记、住房公积金登记和印章刻制、涉税办理2个环节,全程网办,1个工作日内办结,办理结果及时反馈;政府免费为新开办企业提供一套印章(公章、财务章、发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名章四枚)、发票及税控设备,并根据不同类型提供相应“政策包”。
在完成材料指导服务基础上,营业执照申领、社保登记、医保登记、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0.5个工作日内完成,印章刻制、涉税办理0.5个工作日内完成。确保申请人1个工作日内即可领取或免费获寄营业执照、印章、发票(不含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税控设备。
二、主要任务
(一)推行全程网办
1.强化流程再造。各相关部门要按照“手续更简,环节更少,成本更低,效率更高”原则,对各自的相关业务系统进行改造重塑,将必要的后续事项与营业执照申领合并,构建企业网上申报、部门网上审批、证章和税控设备免费寄递“零见面”的企业开办服务新流程。申请人一次登录企业开办“一窗通”系统,一表填报与营业执照申领、印章刻制、涉税办理、社保登记、医保登记、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等相关信息,实现在线申请、在线签名、在线选择预约开户银行网点。相关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审批,审批结果后台流转,统一出件窗口发放营业执照、印章、发票及税控设备。
2.升级再造“一窗通”系统。依托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按照“登录一个平台、填报一次信息、后台实时流转、即时反馈信息”原则,全面优化再造“一窗通”系统,实现印章刻制、涉税办理、社保登记、医保登记、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信息与营业执照申领信息简并采集,系统自动及时分类推送,及时反馈办理结果。提升包括电子认证、电子签名、在线提交、在线审核、网上发照、电子归档在内的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水平。推进部门间数据共享,实现数据辅助审查。全面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在政务服务领域的广泛应用。
3.推广“智能审批”。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推广“智能审批”企业开办模式,在政务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市场监管所、银行网点、办税大厅等场所设置自助申报一体机,对自然人投资的有限公司、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以及企业法人设立的分支机构等市场主体,实现无纸化申请,系统自动完成营业执照办理。
4.探索“全域通办”。充分发挥“一窗通”系统全省“一张网”优势,支持申请人在省内任一地点申请其他区域的营业执照,通过企业所在地企业登记机关核准后,即时生成电子营业执照,申请人在省内任一地区均可领取纸质营业执照,实现异地申领执照。
5.试行“掌上开办”。推进“一窗通”系统嵌入“爱山东”APP,实现企业开办“掌上办”。各地可在此基础上,探索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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