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安在线、中安新闻客户端讯 12月15日上午,安徽召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第七十二场),介绍“新十条”出台后我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情况。
国家“新十条”下发后,面对疫情防控新形势新任务,省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进一步细化实化40项具体举措,扎实推进“新十条”实施。该取消的立即取消,如交通卡口查验点全部拆除,不再开展“落地检”,取消常态化区域核酸检测,取消一般场所核酸检测结果查验,不再安排专班在交通场站接转重点涉疫地区人员,取消电子围栏等信息化防疫手段,取消安康码弹窗提醒等。该优化的全面优化,如高风险岗位人员范围界定,对符合条件的轻症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一般采取居家隔离,也可自愿选择集中隔离等。该坚持的持续坚持,如高风险岗位人员“应检尽检”,养老院、福利院、医疗机构、托幼机构、中小学等场所继续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合理设置一定数量的便民采样点,继续提供便民检测服务。该加强的尽快加强,如加强老年人疫苗接种、医疗资源准备、医药物资储备等。
加强老年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
老年人抵抗力较弱、基础疾病较多,是新冠病毒易感人群,需要重点保护。截至目前,全省60岁以上人群第一剂接种率91.9%;80岁以上人群第一剂接种率98.5%、全程接种任务完成率.5%,均位居全国第二位;60-79岁人群全程接种任务完成率.1%,位居全国第一位。
目前,我省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要求,坚持“应接尽接”原则,加快提升80岁以上人群接种率,继续提高60-79岁人群接种率。根据新冠病毒疫苗第二剂次加强免疫接种实施方案,现阶段,可在第一剂次加强免疫接种基础上,在感染高风险人群、60岁以上老年人群、具有较严重基础性疾病人群和免疫力低下人群中开展第二剂次加强免疫接种。根据疫苗研发工作进展,所有批准附条件上市或紧急使用的疫苗均可用于第二剂次加强免疫,优先考虑序贯加强免疫接种,或采用含奥密克戎毒株或对奥密克戎毒株具有良好交叉免疫的疫苗进行第二剂次加强免疫接种,第二剂次加强免疫与第一剂次加强免疫时间间隔为6个月以上。
同时,各地将延续前期行之有效的各项便民措施,继续通过设立老年人绿色通道、临时接种点、流动接种车等措施,最大限度为老年人提供便利。对失能、半失能的老年人,可以选派诊疗和接种经验丰富的医务人员组建接种小分队,携带接种后观察期间所需的常用设备和药品,提供上门接种服务。
值得注意的是,老年人由于年龄增长、免疫力减弱,合并基础性疾病的比例较高,是新冠病毒侵袭的高危人群,感染后发展成为重症甚至死亡的比例也是全人群中最高的,尤其是年龄越大的老人,发展成为重症甚至死亡的风险越高,因此老年人非常有必要接种疫苗,不仅是保护自身,也是保护家人。并且老年人疫苗打得越全,保护效果越好,所以老年人不但要全程免疫、还要加强免疫。
老年人患有慢性病、基础性疾病的情况比较多,首先要消除疑虑,很多老年人群常见疾病,比如高血压、糖尿病、慢阻肺等慢性疾病并不是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的绝对禁忌,只要控制良好,处于稳定期,都可以接种。老年人在接种前要向接种医生如实反映自己的健康情况,以便医生做好判断。根据国家最新的《加强老年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方案》,老年人如果患有严重的慢性疾病处于急性发作期,比如正在进行化疗的肿瘤患者、出现高血压危象的患者、冠心病患者心梗发作、自身免疫性神经系统疾病处于进展期、癫痫患者处于发作期这些情况,建议暂缓接种,在病情稳定之后,可以继续接种。
新冠病毒疫苗第二剂次加强免疫接种的禁忌:1、既往接种疫苗时发生过严重过敏反应(如过敏性休克、喉头水肿);2、急性感染性疾病处于发热阶段暂缓接种;3、严重的慢性疾病处于急性发作期暂缓接种,如正在进行化疗的肿瘤患者、出现高血压危象的患者、冠心病患者心梗发作、自身免疫性神经系统疾病处于进展期、癫痫患者处于发作期;4、因严重慢性疾病生病已进入终末阶段;5、妊娠期女性。
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知识官方解答的获取途径(部分):1.国务院联防联控新闻发布会有关疫苗接种的内容;2.“健康中国” (记者 徐慧媛、李轶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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