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近日,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本区药品零售企业行政检查信息的通告(年10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相关监管单位于年10月对药品经营企业实施了GSP跟踪检查、GSP专项检查、日常检查,行政检查结论分为合格、不合格、限期整改。
本次行政检查药品零售企业家次,其中:不合格企业0家次,合格企业家次,限期整改企业32家次,歇业2家。
转载请注明:http://www.0431gb208.com/sjslczl/286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