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近日,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年第十期(总第八十二期)药品抽查检验信息的通告。
为加强药品质量监管,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按照年海南省药品抽检计划及日常监督抽样需要,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全省范围内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进行了药品质量抽查检验。年11月药品抽查检验结果如下:
一、药品抽检总体情况
年11月,全省完成药品抽检共批次,其中省计划抽检批次、监督抽检6批次,检验合格药品批次、不合格药品0批次。
二、药品安全消费提示
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消费者在合法正规的医疗机构、药店等购买药品并索取保存相关凭证;购买药品时要注意查看外包装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有效期、生产企业、批准文号等是否齐全,是否在有效期内;必要时,可登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查询核实药品注册相关信息;购买药品后要按说明书标明的贮藏条件保存药品,并按医嘱或用法用量服用药品,特别注意说明书上的不良反应、禁忌、注意事项等内容。
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药品安全监督工作,如购买到假冒伪劣或质量不合格药品,请及时拨打举报投诉电话。
年11月海南省抽检合格药品名单.xlsx
转载请注明:http://www.0431gb208.com/sjslczl/286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