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湖南省人事考试网发布《年度下半年部分资格考试考后人工核查补办公告》,其中包括对执业药师考试未及时进行人工核查的考生进行补审。
注意:
1、此次补审不再受理曾参加考后人工核查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未通过的人员。
2、其它省市错过执业药师考后审核的考生,建议电话咨询当地是否接受补审。
长按查看原文▲
湖南省要求,全省人工核查补办工作需于4月30日前完成。
人工核查流程:
个人自审→所在单位初审(对申请人《资格考试报名表》各项信息一一核实,保留初审查验结果以备核查。同时开具工作年限证明。)→市州人工核查→人工核查结果公示
须提交的材料:
(1)单位初审(所在单位初审时,认为需留存备用备查的,可复印核对后,在复印件上签署“与原件核对一致”,原件退还申请人。):
1.《资格考试报名表》1份,用A4纸打印。
2.身份证件。
3.毕业证件(详见各州市通知)
4.符合免考部分科目条件或报考的考生提交符合免考条件的相应职称证书、聘书等材料。
5.其它申请人需补充的辅证材料。
(2)市州人工核查材料要求(所有材料复印件须使用A4纸并加盖单位公章):
1.《资格考试报名表》1份。
2.所在单位签字盖章的从事工作年限的证明材料。
3.已经所在单位初审合格的学历、职称证书、聘书等查验结果。
4.报考级别为“增项”的只需提交已经所在单位初审合格的第一专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完成个人自审和单位初审后,申请人需登录报名所属市州人社局(人事考试机构)网站查询具体核查时间和要求。
小编现在将各市州的核查时间整理出来,大家要按要求抓紧补审!
1
株洲
4月28日审查
资格审查日期定于年4月28日(非安排时段前来不予受理)。
审查时间:
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
审查地点:
株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号楼3楼办公室(
转载请注明:http://www.0431gb208.com/sjsbszl/37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