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管理工作的总体部署和相关工作要求,国家卫生健康委医药卫生科技发展研究中心负责管理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生育健康及妇女儿童健康保障”重点专项(以下简称重点专项)年度指南直接进入正式申报阶段项目将进入正式申报书(含预算申报书)填报阶段。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正式申报书填报有关要求
项目正式申报书是对项目预申报书进一步细化,在基本信息及核心内容上应与之保持一致,具体要求如下:
(一)不允许修改的内容
1.项目负责人、任务(课题)负责人;
2.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已有参与单位、推荐单位;
3.所属专项、申报的指南方向;
4.项目下设任务(课题)数。
(二)不允许降低指标或大幅调整的内容
1.考核指标不能降低,但需进一步细化;
2.主要研究内容不能减少和大幅调整,但需进一步细化,如需增加研究内容,应提交说明作为附件;
3.承诺的配套条件不能降低;
4.项目名称可根据实际情况做适当调整。
(三)完善研究人员及参与单位
项目牵头单位应在已有项目(课题/任务)负责人基础上,补充其他研究人员。按照指南要求,项目骨干的申报项目和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重大项目在研项目总数不超过2个。请利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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