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国家医保局经组织专家对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通过形式审查的申报药品进行了多轮评审。目前,专家评审阶段工作已经结束,现公告如下。
一、各申报企业可登陆国家医保公共服务平台(fuwu.nhsa.gov.cn)“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申报模块”(以下简称“申报模块”)查询评审结果。
二、评审结果为“拟谈判新增品种”、“拟谈判新增适应症”、“拟重新谈判续约”和“拟按简易程序续约”的,说明该药品或适应症纳入年医保药品准入谈判范围,获得谈判或续约的资格,不代表该药品或适应症已经被列入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
三、纳入年国家医保药品准入谈判范围的药品请在“申报模块”中下载确认函、授权委托书和谈判材料模板等相应资料并按要求填写、报送。经专家评审确定的谈判参照药品(含治疗方案)、谈判主规格和限定支付范围等内容请在“申报模块”中“谈判信息”栏点击“详情”查看。
四、为确保目录调整后续阶段工作顺利进行,在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正式发布前,请各申报企业勿对外发布本次目录调整的任何信息。
联系-/(工作日9:00-17:00)
国家医疗保障局
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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