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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定点医药机构准入,全力助力市场主体倍

来源:医药信息 时间:2023/7/9

晋城市医疗保障局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聚焦医保领域提升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定点医药机构准入机制,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为定点医药机构准入协议管理提供透明、公平、便捷的医保经办服务,全力助推市场主体倍增。

科学规划定点,合理配置资源。针对晋城市现有定点医药机构数量“小而散”、社区医疗服务资源不足、老年护理领域定点医疗机构资源薄弱等现状,市医保局6月底出台了《晋城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资源配置规划(-年)》,到年,定点医药资源供需更加均衡,分级诊疗更加完善,基本形成“资源配置均衡、就医便捷有序、基金安全高效”的医保定点格局,多元化办医的市场竞争机制更加有序,定点医疗机构配置更加科学,医保服务水平及效率显著提升。

优化准入程序,完善评估机制。定点医药机构准入具体流程为受理申请、配置规划审核、定点评估、公告公示、协议签订备案等。为深入贯彻落实“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打造“一站式”医保服务,市医保局多措并举,优化医药机构准入机制,医药机构准入可随时进行申报,经办机构将随时受理。即定点医药机构准入评估由过去的定期集中申报调整为随时申报。医药机构提出定点申请后,县级医保经办机构应即时受理。并由医疗保障管理、医疗机构管理、药品流程管理、财务管理、信息技术等专业人员组成评估专家库,随时开展评估工作。采取查验书面申报材料、实地勘验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评估,量化赋分。对医药机构准入建立科学合理的勘验指标体系,不断细化、量化评估指标。

坚持准入原则,确保公开透明。医药机构提出定点申请,原则上自受理之日起,评估时间不超过1个月。评估工作实行回避制,评估专家与评估对象存在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确保评估过程公正、公平、公开、透明。评估结束后将评估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将准入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范围。

今年7月份至今,已有12家诊所、46家零售药店纳入医保定点协议管理,全市医药领域呈现出进退有序、蓬勃发展的良好态势。下一步,市医疗保障局将持续深化医保领域“放管服”改革,进一步聚焦医保领域重点、难点、堵点问题,全面优化营商环境,维护好医药机构良好的市场竞争秩序。

责任编辑:靳驰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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