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接续(转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在本市参加职工医保时,向辖区医保经办机构提出医保关系转入申请,按规定将原参保地的职工医保缴费年限转移至相应辖区:
1.本市户籍人员;
2.非本市户籍人员,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
3.非本市户籍人员,在本市参加职工医保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10年;
4.经县级以上组织部门批准正常调动的人员;
5.其他符合国家、省、市规定的人员。
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转出):参保人员跨统筹地流动至本市以外就业的,应中止本市医保参保,按规定办理职工医缴费年限转移手续。其中,医保账户透支的,请先清欠账户;参保人员医保关系转移前欠缴职工医保费的,补缴后方可办理转移手续。
已享受职工医保退休待遇的人员,医保关系不予转移。
01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省内)
1.需办理人员:
该事项办理人群为医保省内需要转移接续的杭州参保人员。
2.办理流程:
手机端下载“浙里办”APP个人账户登录后→搜索“医疗保障”,定位到“临平区”,找到“医疗保障专区”→“转移接续办理(全省)”→进入“办事”→转移范围选择“省内”→填入“转出地”统筹区、“转入地”统筹区后下一步,核对信息后提交,即可。
3.注意事项:
后续根据提示填写转出地与转入地,不要填错。转出地为之前医保参保地,转入地为当前医保参保地,核对信息后提交。
如提交申请提示报错,申请人员根据报错原因去医保转入地或转出地处理后方可再次申请。
省内接续均为线上办理,申请递交成功的,提示办结后如个人账户有金额的,会后续打入个人历年账户中。
02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长三角地区)
1.需办理人员:
该事项办理人群为医保在长三角地区需要转移接续的杭州参保人员。
2.办理流程:
手机端下载“浙里办”APP个人账户登录后→搜索“医疗保障”,定位到“临平区”,找到“医疗保障专区”→点击“更多”→“长三角转接”按提示操作即可。
3.注意事项:
一般地区先办理社保转移接续,可同时或后办理医保转移接续。上海地区转入临平,请先办理社保转移接续,成功后第二个月中下旬或第三个月左右再办理医保转移接续。如果操作中提示社保未转,请过段时间再试(因为上海地区社保转移后的次月才可办理医保转移,提示社保未转说明社保转移程序还没走完或社保刚办理完成)。
如提交申请提示报错,申请人员根据报错原因去医保转入地或转出地处理后方可再次申请。如报错无提示,可过段时间再操作(可能是系统问题)。如果长时间一直报错,可到附近医保窗口咨询。
03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跨省转出)
1.需办理人员:
该事项办理人群为医保需要转移到浙江省以外地区的参保人员。
2.办理流程:
手机端下载“浙里办”APP个人账户登录后→搜索“参保凭证”,定位到“临平区”,找到“出具《参保凭证》”,在线办理,进入办事,选择“跨省”,“确定”,转出地统筹区:参保在临平区的,转出地选择杭州市临平区,确定;核对信息后下一步;提交即可。此《参保凭证》需要交至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转入。
3.注意事项:
办理此项业务,需参保人已经暂停参保,无医疗账户欠费,无医疗缴费欠费,才可办理。
申请人员存在未停保或个人账户实际结余透支等情况的,请先办理相关手续再申请转移。
操作提交后,可在我的办事--办事记录中找电子版的医保《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
本操作仅限于打印参保凭证,申请人还需自行至新参保地经办机构申请转入。
04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接续(跨省转入)
1.需办理人员:
该事项办理人群为医保需从浙江省外地区转移至杭州的参保人员。
申请人员需在杭州市区正常参加职工医疗保险并且次月在原参保地开具《基本医疗保障参保(合)凭证》,方能办理此业务。
2.办理流程:
打开手机端“浙里办”APP个人账户登录后→搜索“转移接续”,参保在临平区的,定位到临平区,找到“转移接续手续办理”,点击“在线办理”,查看须知,点“进入办事”,根据提示填写,之后点击“下一步”,上传参保凭证,根据提示操作。(上传参保凭证原件,可拍照上传或电子版上传,参保凭证上须有医保机构盖章,如拍照上传请将参保凭证拍全)核对信息后提交。
3.注意事项:
目前,转移接续不通办,请您务必选择正确的参保地进行业务办理,以免导致无法正确的落地。
该界面只限于打印《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后续以机构发函方式线下办理该业务。提示办结其实转入手续还未完成,还有后续业务在线下办理。医保经办机构会将打印出来的《联系函》邮寄至转出地医保经办机构,还需要转出地医保经办机构配合将《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邮寄过来,收到《变更信息表》,如有个人账户金额的,账户金额转入后才可办理转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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