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创新将迎来实质性的政策推动!7月28日,上海市医保局、经信委等6部门联合发文,对创新药品、医疗器械将完善多元支付机制的方式优化整体政策环境,相关创新药械将在定价机制、医院准入、使用以及商业保险等方面受到支持。
这份关于印发《上海市进一步完善多元支付机制支持创新药械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医保发〔〕2号),包括商业保险、沪惠保、创新药械价格及医保支付等九方面的政策,并细化到28条具体措施,对创新药械的支持可谓是全方面的。九方面的重点政策措施包括:(一)多方合作加强商业健康保险产品供给(二)数据赋能支持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开发(三)优化商业健康保险理赔,提升服务满意度(四)加大购买商业健康保险政策支持力度(五)建立基本医保与商业健康保险行业监管合作机制(六)做优做强“沪惠保”品牌(七)完善创新药械价格形成机制(八)加快创新药械临床应用(九)加大创新药械医保支付支持其中,第18、22、23、25、26、27、28条重申或明确对创新药械在价格形成、医院准入、医保支付、处方流转等方面的政策。虽然部分内容仍然需要明确及细化,但不管如何,能够出台具体的政策支持,对于创新药械来说都是好事。
18.除国家谈判药品和集中带量采购的药械外,其他药械由企业和医疗机构自主议价。(责任部门: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申康中心)
在国家层面通过国谈和集采确定医保支付标准,其余药品在省级层面挂网确定采购价格,此项政策早已确立运行并不新鲜,关键是这里并没有提到价格联动,是否上海将放弃这项各省均已常态化或正在完善的政策,值得思考和
转载请注明:http://www.0431gb208.com/sjszjzl/629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