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制约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问题,江苏日前发布《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从中医药服务体系、能力建设、中药质量和产业、人才培养、传承创新和对外交流、组织保障等六个方面明确了26条措施。在昨天召开的江苏省全面深化改革新闻发布会上,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省中医药管理局局长朱岷对《实施意见》进行了解读。
《实施意见》提出,加强中医医疗机构建设,将中医医疗机构建设纳入区域卫生健康发展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并优先发展,优化中医医疗资源配置,积极创建国家中医医学中心、区域中医医疗中心;实现基层中医药服务全覆盖,拓展多样化中医服务阵地,提升中医药信息化水平等。到年,80%医院基础设施条件达到国家建设标准(版),至少新增6-8医院,2-4医院医院水平,建设20医院。
为促进中医药产业发展,江苏将强化中药质量安全监管,建立多部门协同的中药质量安全监管机制,探索建立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生产流通使用全过程追溯体系;做强做优中药产业,加强中药产业发展统筹规划,建设中药特色产业园区和中药产业基地;支持中药企业开展智能化、信息化、网络化、绿色化改造,加快转型升级。未来,江苏将集中力量培育10-20个中药大品种和知名品牌,推动中医药健康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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