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虚开发票是整个医药行业中税务违规的重灾区。据《年版医药行业涉税刑事风险报告》,医药企业、个人涉税刑事犯罪中,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占比达到80.6%。
自从财务部宣布加强药企税务监管以来,相关部门对企业税务合规保持严管的态势,不少涉及虚假销售费用、虚开发票、偷税漏税的企业在监管过程中被处罚和曝光。
日前,国家税务总局郑州市税务局稽查局发布的一则“关于送达中国药材郑州医药有限公司《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显示,中国药材郑州医药有限公司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合计份,金额.50元,税额.50元,合计金额达3.15亿元,稽查局拟对该公司处以50万元罚款。
据此案例,我们来看下中国药材郑州医药有限公司存在那些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的行为,以便企业进行规避。
首先,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且有资金回流,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年3月至年12月,中国药材郑州医药有限公司在没有取得实际货物的情况下,恶意给山东京信医药有限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份,金额.52元,税额.48元,价税合计.00元。
其次,抵扣已确认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且有资金回流,涉嫌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告知书显示,中国药材郑州医药有限公司取得陇西县纪元药业有限公司、陇西县养心堂药业有限公司、陇西县惠升药业有限公司、陇西县东顺药业有限公司、陇西天地药业有限公司等5户企业虚开增值税的专用发票,并存在资金回流的现象,属于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份,金额11,,.84元,税额1,,.16元,价税合计13,,.00元。
第三,抵扣已确认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且未支付货款,涉嫌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告知书称,丰县九洲通药业有限公司向中国药材郑州医药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5份,金额.14元,税额.86元,价税合计.00元;丰县援康药业有限公司向中国药材郑州医药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36份金额3349.32元,税额.68元,价税合计.00元。
在信息化越来越透明的当下,企业更多的数据将被税局掌握,监控也呈现全方位、立体化。随着相关部门对于虚开发票等企业违法行为监查力度的加大,药企面临的财税合规风险也在大幅上升。
在这样的情况下,药企合规转型成为其生存关键。对此,我们建议相关企业可以从以下几点进行合规:
第一,追溯业务重新取得合规发票或相应证据。
在税务机关启动稽查程序前,医药企业应根据已有线索展开税务自查,对于取得不合规发票的应追溯业务流程,要求对方换开合规发票,若无法取得对方换开发票的,应根据规定准备支出真实性证明材料。
第二,涉及成本各项业务确保真实性,没有资金回流。
考察业务是否真实,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提供咨询服务的企业是否有实际经营场所、有无实际办公人员;咨询服务企业与制药企业实际控制人是否一致;服务费等约定是否与销售额挂钩;是否有资金回流;开票方是否频繁注销、是否有走逃失联情况。
第三,日常经营过程中规范发票以及各类凭证的审核与管理。
两票制下最需要解决的就是销售费用的合规管理问题,应从“通过虚开发票解决销售费用合规”转变到“通过合规营销,规范企业的发票管理和凭证管理”,对上下游的交易发票、销售代表等员工报销发票严格把控和审核,并且在真实性原则指导下,注意保存相关证据材料,这样才能有效降低被认定为虚开发票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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