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西省改革完善药品医用耗材阳光集中挂网采购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经企业申请并核实相关材料,现对挂网采购的部分企业和药品信息变更事项进行公示。具体通知如下:
一、公示期
公示期自年5月24日至5月26日。
二、申诉方式
公示期如有异议,请于年5月26日17:00时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材料扫描件通过江西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子系统“药品交易结算-业务受理管理-药品-其他事项”进行提交。
三、其他事项
1.关于药品信息变更的业务,请至江西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子系统“药品交易结算-变更申请管理”中进行变更申请。
2.对于药品信息变更业务中的申请变更上市许可持有人的情况,请企业在提交变更申请后,再至江西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子系统“药品招标管理-企业资质库管理-我的药品库”勾选相关产品信息并提交审核,做增补挂网处理,原上市许可持有人下产品在系统中进行停用处理。
联系业务一科-
附件:部分企业和药品信息变更情况表
江西省医药价格和采购服务中心年5月24日(点击“阅读原文”查看附件)往期阅读?关于提前开放第六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胰岛素专项)中选药品网上采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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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肖兵
统筹/李亚锦
审核/宋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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