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前小趣的一个高中同学从从老家过来找到我,说来市里找工作,方便的话在我这里住些时日。晚上请他吃饭的时候,他给我讲起了他的工作经历。
毕业以后小趣的同学就进入了我们这里最有名的药企工作,干的工作就是今天要聊的医药代表,因为中途家里有变故,就辞职了。而这次回来就是为了重新回到公司就职。喝酒的时候,他给我看了看自己怀里揣着的袋子,里面是一沓百元大钞。然后告诉我说,明天要去公司找主管市场的领导,给分配一个好的区域。后来同学被分配到了一个还不错的区域,据说很快就买了车。
一年后,同学因为意外事故不幸离世,我去参加了他的葬礼,很是凄凉。现在想一想当时和他一起吃饭的夜晚,越来越觉得是医药代表这个职业让他迷失了自我。如果没踏入这个行业,可能他会更清醒一些。
前几年贵州省湄潭县的医药代表唐某(化名)用6医院32名医生的案件相信很多人都已经忘了。据当时的判决书上所陈述,唐某让医生开处方的时候多用她代理的药品,按一定的价格给予医生回扣。同时唐某还和进行药物统计的医务工作人员进行合作,只要向她提供相应医生使用她代理的药品的数量,就给予一定的回扣。如今唐某受到了15年有期徒刑的判罚。但是医药代表的乱象还在这个行业中进行着,这不是从业人员的过错,是这个职业在当下的环境中必须这么做才能生存下来。
最近,国家药监局网站发布了《医药代表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里面明确的提到: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对医药代表行为负责;医药代表不得承担药品销售任务,收款和处理购销票据,不得参与统计医生个人开具的药品处方数量。这里我们也看到了药监局监管医药代表的决心,但是仅仅规范医药代表是不能杜绝医药行贿的,这是一个系统的工程,也相信国家会让这个行业越来越好的。
就像唐某的判决书上陈述的一样,医药代表的销售手段大体上都是一样的。虽然花样会很多,给医生买菜,带医生家人旅游,但是始终离不开两个字:贿赂。小趣也真心的希望,通过国家的药品一致性评价,医药代表行为规范等政策能让这个职业更专业,更能人人敬仰,而不是过着心惊胆战,害怕东窗事发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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